对于人贩子,我们大家都是非常憎恨的,那对他们这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我国法律应该如何定罪呢?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期至少在五年以上,最高刑罚可以判死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者,按我国《刑法》规定,刑期在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详细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五)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贩卖、收买、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法规已经很明确了量刑,希望那些现在还在做着拐卖勾当的人,及时回头!!试想下如果是你们的孩子丢失了,你们会是怎么样的心情!!己所不为,勿施于人!!不知道你们相信不相信!!反正我是相信有报应的!!昨天我看见一个风尘仆仆的母亲拿着自己印制的寻人启示和寻人启事满街的询问人们的时候,心酸得不敢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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